关于报送2021年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申报材料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办法》(财教[2013]236号)、《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措施的通知》(财教[2014]180号)文件精神及《关于做好本年度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14]84号)要求,为做好2021年度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材料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纳入国家资助的对象是:
(1) 2021年参军入伍的在校生(新生除外)、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
(2) 2021年退役复学的学生;
(3) 2021退役入学的学生;
(4) 补报2013年后应征入伍的在校生、应届毕业生、退役复学的学生;
请于2021年10月10日之前汇总书记签字盖章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学生工作处
2021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