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风建设督查及辅导员期末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院《作风建设实施方案》、《学风建设实施方案》、《辅导员考核办法》的要求,学院开展2018年下学期学风建设督查及辅导员期末考核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学风建设督查内容:
1、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
2、二级学院学风建设问题整改清单的建立情况。
3、课堂“三带七禁”落实情况。
4、学生干部、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国家奖学金和禾立助学金获得者等学生的教育管理情况。
5、校园不文明行为检查处理情况。
6、“最佳学风班级”、“最美学风寝室”、“学习达人”活动开展情况。
7、辅导员周谈话制度、违纪学生月度学习生活报告制度落实情况。
8、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心理障碍学生等特殊群体学生教育情况;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情况。
9、严肃考风考纪情况。
10、“弯腰行动”实施情况。
11、学生志愿服务情况。
12、学生文明寝室创建情况。
13、学生工作队伍自身建设情况。
(二)辅导员期末考核内容(相关表格见附件)
1、辅导员常规工作开展情况。
2、2018年下半年辅导员工作量。
3、辅导员自评情况。
4、辅导员二级学院考评情况。
二、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采取查看资料和召开座谈会的方式。
1、学风建设督促方面的材料,包括二级学院根据相关要求形成的《学风建设自查报告》和相关佐证材料;辅导员期末考核方面的材料,包括《2018年下半年辅导员工作量统计表》、《辅导员自查报告》、《二级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情况汇总表》和相关工作记录。电子档和纸质档请于12月29日前上交《学风建设自查报告》电子档发至邮箱253794575@qq.com,纸质档交郭雯;《2018年下半年辅导员工作量统计表》、《辅导员自查报告》、《二级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情况汇总表》发至邮箱184395407@qq.com,纸质档交刘冬辉。
2、座谈会。学生工作处抽查时,组织10名学生和5名老师座谈。
三、检查时间:
1、二级学院自查时间:第15-17周(12月17日—12月29日)。
2、学生工作处抽查时间:第17-18周(1月2日—1月11日)。
请各二级以抓铁留痕的态度落实学院作风建设的相关要求。根据工作目标,找准学风建设和辅导员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形成学风建设长效机制和高效的工作作风。
学生工作处
2018年12月17日
附件:1、《2018年下半年辅导员工作量统计表》
2、《二级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情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