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风建设督查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院《作风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学风建设督查组负责对全校学生的学风建设情况进行督查,以研究解决学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现将本学期的督查作如下安排:
一、督查分组
组长:徐景学
督查时间 |
领队 |
联络员 |
参加人员 |
地点 |
第16周 |
任春梅 |
李思也 |
邹源、陈琦 |
教学楼 |
第17周 |
易国强 |
胡 健 |
方宁、陈灵 |
视觉楼、实验楼 |
第18周 |
杨黄江 |
刘冬辉 |
杨乐、王焕 |
艺术楼 |
二、督察内容
督查人员重点对教学场所的环境卫生、课堂纪律等内容“三带七禁”(“三带”即上课带笔、带笔记本、带书本;“七禁”即教学场所禁止吸烟、禁止嚼槟榔、禁止乱丢乱扔垃圾、禁止穿拖鞋吊带或背心、禁止课堂玩手机、禁止带食物进教学或实训场所、禁止寝室养宠物上课带宠物)现象进行督促检查和反馈。
学风督查反馈情况登记表
督查时间 |
第 周星期 点 分 |
具体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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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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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的突出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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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人员签名: |
三、督查要求
1、联络员负责组织该组的督查工作,包括督查时间、地点的确定,督查情况的反馈通报等;
2、督查组全体成员要认真对待此项工作,对于督查到的学风不良现象进行拍照取证,由联络员填写《学风督查反馈情况登记表》,经督查组组长确认同意后在学工群发布。
学生工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