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
湖南省高校辅导员工作研究会
研究会〔2021〕1号
关于评选2020年湖南省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研究与实践先进单位、百佳个人和辅导员工作
研究与实践先进单位、百佳个人的通知
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把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的有关文件精神和《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第43号令)引向深入,充分调动广大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经研究,决定在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辅导员工作研究会全体会员单位高校中评选表彰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与实践先进单位、百佳个人和辅导员工作研究与实践先进单位、百佳个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推荐条件
(一)湖南省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与实践先进单位
1. 评选范围:
湖南省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会员单位。
2. 推荐条件: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立德树人,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紧密围绕学校中心任务加强和改进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为大学生健康成长成才营造良好环境。
(2)注重调查研究,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工作有特色、成效显著,理论研究成果丰富。
(3)充分发挥教育、管理、服务的育人功能,在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服务学生成长成才方面取得明显成果。
(4)高度重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机构健全,制度完善,管理规范,建立健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考核体系。近年来,未发生影响学校和社会稳定的重大责任事件。
(5)积极支持研究会工作。
(二)湖南省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与实践百佳个人
1. 评选范围:
评选范围: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专职干部、辅导员、班主任。
2. 推荐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有较高的政治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坚持以学生为本,把满足学生成长成才需要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2)善于总结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的经验,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理论和方式、方法上勤于思考、敢于创新,不断研究新问题、探索新途径、创造新经验,2020年度公开发表1篇以上工作研究论文。
(3)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业务熟练,业绩突出,工作积极,具有主动性和前瞻性。
(4)具有良好工作作风,严谨务实、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公平公正,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影响力。
(5)所在单位积极支持研究会工作。
(三)湖南省高校辅导员工作研究与实践先进单位
1. 评选范围:
湖南省高校辅导员工作研究会会员单位。
2. 推荐条件:
(1)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中央和省委的有关文件精神和《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第43号令),切实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建设,提升辅导员队伍能力素质。
(2)形成科学的辅导员选拔配备机制,努力构建辅导员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辅导员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3)健全完善辅导员培训体系,统一组织辅导员进行政策法规、教育学、心理学以及其他所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培训。
(4)建立有效的辅导员评比表彰机制,在学校组织的评选活动中,对一线辅导员给予倾斜,鼓励、支持辅导员开展学生工作理论研究,定向资助一批研究课题。
(5)积极支持研究会工作。
(四)湖南省高校辅导员工作研究与实践百佳个人
1. 评选范围:
担任学生辅导员工作两年以上(含两年)的一线专职辅导员。
2. 推荐条件: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中央和省委的有关文件精神,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开展青年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青年大学生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勤奋学习、立志成才。
(2)热爱学生工作,敬业爱岗,为人师表,近两年内曾获校级或校级以上个人先进称号或所带班级曾获校级或校级以上荣誉称号。
(3)熟练掌握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工作有思路,善于思考,注重研究。2020年度结合辅导员工作公开发表1篇以上研究论文。
(4)热爱本职工作,责任心强。作风正派,办事公道,为人师表,热爱学生,关心学生,努力为学生排忧解难,得到大多数学生的信赖和尊敬,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望。
(5)所在单位积极支持研究会工作。
二、评选名额
(一)湖南省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与实践先进单位(20名)
由各高校自行申报,研究会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产生。
(二)湖南省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与实践百佳个人(100名)
本科高校报送2名,高职高专报送1名。
(三)湖南省高校辅导员工作研究与实践先进单位(20名)
由各高校自行申报,研究会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产生。
(四)湖南省辅导员工作研究与实践百佳个人(100名)
本科高校报送2名,高职高专报送1名。
三、评选要求
1. 各高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事求是,好中选优,严格审核,保证评选工作的透明度。
2. 过名额的高校不予受理。
3. 申报先进单位的高校,需报送相应《申报表》和申报报告(可另附支撑材料);推荐为百佳个人的,需报送相应《推荐表》(可另附支撑材料),以上材料各一式一份。
4. 材料报送方式:各高校于5月7日前(以邮戳为准)将推荐材料纸质版寄送至辅导员工作研究会秘书处,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湖南大学校办公楼121办公室,邮编:410082,收件人:张子政,收件电话:13278880734。电子版发送至辅研会邮箱hnufdyyjh@163.com,邮件主题为:“2020年辅研会评优申请+学校”或者“2020年学研会评优申请+学校”。
5. 以上材料均以学校为单位报送,不接受个人单独申报。
四、联系方式
湖南省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湖南省高校辅导员工作研究会:
何 莎 章宇航 0731-88823561
附件1:湖南省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与实践先进单位申报表
附件2:湖南省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与实践百佳个人推荐表
附件3:湖南省高校辅导员工作研究与实践先进单位申报表
附件4:湖南省高校辅导员工作研究与实践百佳个人推荐表


湖南省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
湖南省高校辅导员工作研究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1
湖南省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与实践先进单位
申 报 表
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
负责人 及职务 | 联系 电话 | 学生总人数 | ||||
专职辅导员数 | ||||||
主 要 事 迹 | ||||||
学 校 党 委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审批 意见 | 湖南省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 年 月 日 | |||||
附件2
湖南省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与实践百佳个人
推 荐 表
姓 名 | 性别 | 民族 | |||||
出生年月 | 政治面貌 | ||||||
文化程度 | 现任职务、职称 | ||||||
工作单位 | |||||||
从事思政工作年限 | |||||||
通讯地址 | 电话 | ||||||
主 要 事 迹 | |||||||
院系处室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学校 党委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审批 意见 | 湖南省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 年 月 日 | ||||||
(可附页)
附件3
湖南省高校辅导员工作研究与实践先进单位
申 报 表
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
负责人 及职务 | 联系 电话 | 学生总人数 | ||||
专职辅导员数 | ||||||
主 要 事 迹 | ||||||
学 校 党 委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审批 意见 | 湖南省高校辅导员工作研究会 年 月 日 | |||||
(可附页)
附件4
湖南省高校辅导员工作研究与实践百佳个人
推 荐 表
姓 名 | 性别 | 民族 | |||||||
出生年月 | 政治面貌 | ||||||||
文化程度 | 现任职务、职称 | ||||||||
工作单位 | |||||||||
从事辅导员工作年限 | |||||||||
通讯地址 | 电话 | ||||||||
主 要 事 迹 | |||||||||
院系处室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学校 党委 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审批 意见 | 湖南省高校辅导员工作研究会 年 月 日 | ||||||||
(可附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