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管理服务
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6-18 作者: 点击次数:20

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根据学校2021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现就做好清明假期安全教育、辅导员值班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4月3-5日,共3天。

二、辅导员值班安排:


一区

二区

4月3日

刘承承15700808225

胡 蔚 18073723769

4月4日

周微微15974133818

成 城 13787001011

4月5日

陈 宸15367910125

史艾丽思18711024332

三、有关要求

1、近期电信诈骗、互联网消费贷款、学生公寓安全事故等有上升之势,请各二级学院继续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通过主题班会等形式加强交通安全、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网络安全、防骗、防火、防盗、防传销、防校园贷和培训贷、防电信诈骗等方面的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

2、加强对晚归学生的教育管理。组织以班级为单位每天晚上查寝,并做好记录。教育学生自觉遵守学院统一的作息时间,按时起床就寝(星期日—星期四6:00—22:30;星期五—星期六、节假日、考试期间:6:00—23:30),门禁后一律不得进出,如有特殊情况需进出可提前向辅导员报备,凭本人证件(身份证或学生证)向宿管员说明情况,履行登记手续后方可进出公寓。对于酗酒、打牌、晚归等违反公寓管理制度的学生,一律严格按照校纪校规处理。

3、放假前准确把握学生去向并做好留底备案。(心理健康教育研究会温馨提醒:一是清明小长假前后是心理危机突发敏感期,请节前做好重点学生的去向落实工作,并跟踪到位;二是畅通节中的信息渠道,做到五早;三是节后要落实重点学生回校情况并开展心理危机排查)。

4、各值班辅导员严格遵守值班制度,会同其它值班人员及时处理在校园和公寓区内发生的突发事件。

学生工作处

2021年3月29日